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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加入日期:2016-7-17 16:47:35

近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等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等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1宗超比例持股未披露案中,任向敏、任向东、任巍峰作为一致行动人,利用控制的多个账户买入“万安科技”,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比例达到5%时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与公告义务。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任向敏、任向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任巍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2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中,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方式虚增利润1.29亿余元,证监会决定责令参仙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内蒙发展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的事实,未对2013年开出的20份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账务处理,2013年年度报告未披露真实的应付票据金额。证监会决定责令内蒙发展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伟、马雅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10万元不等的罚款。

  1宗内幕交易案中,利欧股份董事长王某荣为利欧股份资产重组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颜玲明与王某荣联系频繁,颜玲明使用“颜某娥”等7个账户交易“利欧股份”获利约455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颜玲明违法所得约455万元,并处以约1,365万元罚款。

  1宗短线交易案中,王智斌于2012年6月25日至2015年9月2日期间担任汉鼎股份财务总监,其控制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于2015年7月1日买入“汉鼎股份”股票15,000股,7月21日卖出“汉鼎股份”股票15,000股,又于7月22日买入“汉鼎股份”股票15,000股,上述股票交易的时间间隔均短于6个月。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王智斌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DF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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