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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股票的报价规则和定价机制

加入日期:2016-12-24 10:02:24

  一、报价规则

  跟港股市场的所有交易一样,深港通之下的港股通及沪港通之下的港股通(合称“港股通”)每个交易日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是受一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按此规则,在持续交易时段,首个挂盘若为买盘,其价格必须高于或等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之下24个价位的价格;而首个挂盘若为卖盘,其价格则必须低于或等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之上24个价位的价格。首个挂盘(无论是买盘或卖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九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九分之一或以下。

  至于非开市买卖盘的报价,则受另一套报价规则和价位表所规限,其中包括买盘或卖盘的价格不得偏离按盘价九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

  上述报价规则一般并不适用于竞价限价盘,但竞价限价买盘或竞价限价卖盘的价格亦不得偏离按盘价九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按盘价九分之一或以下。

  二、开市价

  在开市前时段(上午9:00至9:30),买卖盘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顺序对盘,“最终参考平衡价”即为开市价。若开市前时段未产生对盘价格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市价。

  ● 竞价盘:没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竞价盘享有较竞价限价盘优先的对盘次序及根据时间先后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的竞价盘会于持续交易时段开始前自动取消。

  ● 竞价限价盘: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根据价格及时间先后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不会以差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价格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而输入价不偏离按盘价九倍或以上,也不低于按盘价九分之一或以下的竞价限价盘,将自动转至持续交易时段,并一概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一般而言,参考平衡价格必须是介乎最高买盘价及最低卖盘价之间(包括该两个价格)的其中一个买盘价或卖盘价,并达致最多的配对股数。

  例子:以下表格列出在对盘时段开始时在买卖盘记录的所有买卖盘,按配对的优先次序排列。

  三、成交规则

  每个全日交易日的上午9:30至中午12:00以及下午13:00至16:00是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

  在持续交易时段,一方面,交易系统会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另一方面,交易系统只接受“限价盘”、“增强限价盘”及“特别限价盘”。(注:港股通投资者在持续交易时段内只可输入“增强限价盘”。)

  在此时段,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大于按盘价(最近参考价)九倍或以上及小于九分之一或以下。同时,每个买卖盘的数量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 限价盘:只可以指定价格配对,卖盘的输入价格不可低于最佳买入价(如有),而买盘的输入价格不可高于最佳沽出价(如有)。任何未完成的限价盘,将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 增强限价盘:最多可同时与十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即最佳价格队伍至距离9个价位的第10条轮候队伍),只要成交的价格不差于输入价格。卖盘的输入价格不可低于最佳买入价10个价位(或以外),而买盘的输入价格不可高于最佳沽出价10个价位(或以外)。任何未完成的增强限价盘,将一概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 特别限价盘:最多可同时与十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即最佳价格队伍至距离9个价位的第10条轮候队伍),只要成交的价格不差于输入价格。特别限价盘是没有输入价格的限制,只要卖盘的价格是等于或低于最佳买入价,又或者买盘的价格是等于或高于最佳沽出价。任何未完成的特别限价盘将会被取消。

  四、收市价

  (一)收市竞价证券

  收市竞价证券涵盖所有恒生综合大型股及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有相应A股在中国内地交易所上市的H股及所有交易所买卖基金。收市竞价证券收市价由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具体时段安排参见下表)决定,在随机收市时段过后,所有收市竞价证券会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配对买卖盘。

  参考平衡价格是介乎最高买盘价与最低卖盘价之间,用以配对时可以达成最高交易股的价格。在决定最高交易股数时,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的交易股数均会被考虑在内。

  倘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没有确立最终参考平衡价格,参考价将当作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用以配对买卖盘,并将成为收市竞价证券的收市价。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对盘(竞价盘享有较优先的对盘次序).

  (二)非收市竞价证券

  对非收市竞价证券,港股收市价按照持续交易时段最后一分钟内5个按盘价的中位数计算,系统由15:59:00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份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然后取其中位数,确定为收市价。

(原标题:港股通股票的报价规则和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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