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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信油服回复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问询函,深耕于油气勘探行业钻井液技术的创新与研发

加入日期:2024-1-5 21:35:49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4-1-5 21:35:49讯:

(原标题:合信油服回复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问询函,深耕于油气勘探行业钻井液技术的创新与研发)

01月05日,合信油服回复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问询函,回复的主要问题包括关于公司经营合规性,关于实际控制人,关于收入及应收款项。

公司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以下列举几个问题和回复。

(1)Q:关于公司经营合规性,请公司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 特许经营权(尤其是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许可及备案)。

A: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钻井液材料销售及钻井液技术服务,属于提供钻井液方案以辅助油气开采活动提高钻井效率的油服行业。根据技术人员的业务经验,公司所需要销售或采购的钻井液材料中可能包含烧碱、盐酸两种危险化学品;然而报告期内因项目情况需要,公司实际并未采购或销售盐酸,仅涉及采购或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烧碱(氢氧化钠),其报告期涉及采购金额总体较低,不含税金额分别为 2021 年度 0 元、2022 年度 5.40 万元、2023 年 1-5 月 97.82 万元,占当期同类采购比例均低于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公司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钻井液材料销售及钻井液技术服务,属于提供钻井液方案以辅助油气开采活动提高钻井效率的油服行业,不同于集合录井、测井、钻井等工程业务的钻井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生产活动,更不涉及上述法规中载明的危险品生产。公司无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任何法人、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上述行政法规关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的认证并不是强制性规定,而是赋予公司自愿办理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权利。公司已取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系公司自愿委托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使用或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的情形,无需取得特许经营权。

综上所述,除公司的业务特性,所涉及销售的钻井液材料中可能包含烧碱、 盐酸两种危险化学品,但公司在报告期内实际并未采购或销售盐酸,公司在报告期内采购或销售的危险化学品仅涉及烧碱(氢氧化钠),公司除需要具备并且已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外,不涉及其他必需的业务资质。

(2)Q:关于实际控制人,请公司结合贺兴华在公司任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情况、做出决议前的内部协商沟通情况等,说明贺兴华是否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公司未认定其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及合理性。

A:公司自成立以来,股权未发生过变动,其中魏嘉宇持有公司5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兴华持有公司49%的股权,关于未将贺兴华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a.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魏嘉宇一直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阶段)、董事长(股份公司阶段)、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发展战略、日常经营管理、经营计划和市场策略等工作,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均向魏嘉宇汇报工作,其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与决策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贺兴华持股比例达不到控股,且除担任董事外,不担任公司的其他任何职务,无法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与决策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b.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情况

魏嘉宇负责主持公司的发展战略、日常经营管理、经营计划和市场策略等工作。同时,魏嘉宇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51.00%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魏嘉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从三会历史记录上,历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都需魏嘉宇表决通过,魏嘉宇实质上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魏嘉宇作为公司董事长,享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权利,同时具有主持股东 大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组织和领导董事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权力。

贺兴华除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以股东、董事身份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事项之外,未参与公司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在公司内部管理流程、审批流程中亦没有任何审批权限,无法直接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c.结合做出决议前的内部协商沟通情况

魏嘉宇、贺兴华之间未就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均由其独立自主行使公司股东权利,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至今, 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不存在魏嘉宇、贺兴华投票不一致的情形。根据魏嘉宇、贺兴华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阅报告期内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资料及其决议文件,公司主要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均由魏嘉宇主导发起,贺兴华作为股东、董事未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任何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提案,亦未对其他董事提出的提案投反对票。公司召开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魏嘉宇、贺兴华均根据适用的《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独立行使其作为股东或董事的提案、表决等权利,双方在决策过程中不存在通过事前商议形成统一提案或表决结果的情形。同时,公司5名董事会成员均出具承诺:本人承诺,作为公司董事,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性判断,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决策,确保公司主体的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此外,尽管贺兴华直接控制公司49%的表决权,但是贺兴华已分别于2023年 11月20日、2023年11月22日自愿签署了《关于公司实控人的说明与承诺》和《关于不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确认:贺兴华认可魏嘉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未来规划和投资方案等与公司有关经营规划工作,贺兴华亦不存在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的情况。同时,在公司申报股票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以及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且在魏嘉宇保持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贺兴华不会以任何形式谋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或实际控制权,未来不会以控制为目的增持公司股份,不会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做出损害公司股本结构稳定性的任何其他行为。

综上所述,贺兴华除担任董事外,不担任公司的其他任何职务,其除依据法规或《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定之外,不参与公司任何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在公司内部管理流程、审批流程中亦没有任何审批权限。公司股东、董事均独立进行决策,双方均代表自身作为股东和董事地位和权益在决策过程中进行正常的沟通协商后形成决议并独立承担决议结果,不存在通过事前商议形成统一提案或表决结果的情形,公司未将贺兴华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系基于公司自身认定、股东确认及客观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刻意规避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主观意图。

(3)Q:关于收入及应收款项,请对公司 2023 年 1-5 月收入、毛利率、净利润与 2021 年、2022 年同期业绩进行对比分析,并说明增长的原因。

A:报告期内,公司 2023 年 1-5 月收入、净利润与 2021 年度、2022 年度同期业绩对比情况如下:

2022 年 1-5 月较 2021 年度 1-5 月收入增长 80.09%,净利润增长 138.27%,主要原因为 2021 年 1-5 月公司处于成立之初的业务起步期,形成收入及净利润较少。随着公司业务逐步步入正轨,销售规模不断扩大,销售议价能力逐步增强,国企等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逐步增加,从而 2022 年 1-5 月较 2021 年度同期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有所提升。

2023 年 1-5 月较 2022 年 1-5 月收入增长 128.01%,净利润增长 321.31%,主要原因为公司凭借自身良好的技术服务能力,逐步积累信誉良好、黏性较高的优质客户资源。公司努力与拥有大量优质业务资源的国企客户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有助于公司连续取得后续项目并持续提供优质服务,不断积累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声望,以赢得其他潜在优质客户的认可从而获取新的订单。2023 年 1-5 月国企业务占比进一步增长,同时国企业务毛利率普遍高于民企客户,从而公司 2023 年 1-5 月毛利率、净利润也较 2022 年 1-5 月整体有所提高。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集钻井液材料销售和钻井液技术服务为一体,是一家为油气田勘探行业提供钻井液解决方案的公司。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油气勘探行业钻井液技术的创新与研发,致力于为鄂尔多斯盆地区域市场提供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有效提升油气井钻采的安全性、高效性和环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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