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信息 >> 文章正文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证股份股东赵剑受监管警示

加入日期:2024-1-22 16:47:09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4-1-22 16:47:09讯:

    本报记者 王镜茹 见习记者 刘晓一

    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公告《关于对赵剑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交所表示,截至2021年2月18日,金证股份股东赵剑及其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科新119号”)合计持有8608.94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

    此后,赵剑及科新119号在2021年3月25日至2022年9月9日期间,因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被动稀释0.86%,通过大宗交易卖出0.04%,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0.18%,所持股份累计减少比例为1.08%。但赵剑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迟至2022年9月30日才予以披露。

    上交所认为,赵剑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对赵剑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表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张钰鹏)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