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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子公司陷仲裁风波 涉诉金额5967万引两次监管发函

加入日期:2023-7-26 21:52:57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7-26 21:52:57讯:

    本报记者 徐一鸣 见习记者 张文湘

    7月26日,中路股份正式对此前上交所下发的《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二次监管工作函》进行回复。

    此前,因子公司一起仲裁案件,中路股份2022年计提预计负债4111万元。此事引发监管关注,上交所连续两次发函要求公司对此事进行详细披露。目前上述案件尚处于裁决调查进行中,相关动态值得投资者密切关注。

    仲裁风波愈演愈烈

    上述仲裁案件起源于2018年5月,彼时中路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久公司”)、比特河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特河谷”)、上海永友智行电动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友智行”)签署代理授权协议,约定永久公司为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比特河谷、永友智行使用“永久”商标,并授权比特河谷、永友智行为永久品牌电动自行车代理经销商。

    资料显示,“永久”自行车商标曾获首届“中国驰名商标”等多项荣誉。对于本次合作缘由,中路股份称是比特河谷、永友智行实控人朱传东“主动接洽”。而从2018年6月起,朱传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大范围招商工作,并与加盟商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天眼查资料显示,朱传东曾任8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中两家已注销,1家被吊销。目前,朱传东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中路股份表示,2020年起,部分加盟商因经营不善、濒临亏损,且朱传东个人已实际无任何偿还能力,“转向上海永久寻求不合理的经济补偿”。同年10月份,其中4名加盟商以永久公司、比特河谷、永友智行为被申请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2年1月及2022年9月,上海仲裁委员会就上述案件分别作出裁决,认定永久公司是加盟合同的主体,并同时认定解除加盟合同,永久公司及比特河谷(连带地)向申请人承担责任共赔偿166万元。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授权后就得承担相应责任。朱传东等人与加盟商之间解约,上海永久需要承担一定的后果,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没错。”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而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间,又有83名自然人依据上述《代理销售合同》,以上述3家企业为被申请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前述案件均处于仲裁审理过程中,尚未裁决。

    在问询函的回复中,中路股份对上述仲裁结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代理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均在比特河谷、永友智行与加盟商之间,并未牵涉永久公司”,认为永久公司在法律关系和事实上均不是《代理销售合同》的当事方,其与比特河谷、永友智行夜并非委托代理关系,永久公司不应对《代理销售合同》下比特河谷、永友智行的违约责任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永久公司是否成为加盟合同的主体,要看合同具体是怎么签的。产生这样的冲突,可能是上市公司在签署相关合同的时候,没有很好地把责任规避好。”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葛晓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涉诉金额近6000万元

    上述案件对中路股份造成一定影响。中路股份2022年年报显示,该案件涉及诉讼金额596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资产的10.20%。另外,该案件还形成4111万元的预计负债,因该案件被冻结的资金达1334万元。

    中路股份主要业务包括自行车等制造业务以及对外股权投资业务,而上海永久目前已经成为中路股份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22年,中路股份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27亿元和1336万元。其中,上海永久营业收入为7.28亿元,占中路股份营业收入的78.47%。

    值得注意的是,经销模式是中路股份目前主要的销售模式,2022年经销模式带来的营业收入占比达89.62%。上述仲裁案会否对公司后续的销售带来影响,也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

    7月26日,《证券日报》记者致电中路股份,对于记者的多个问题,中路股份工作人员的回复均是“不清楚”。

(编辑 李波 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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