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3-9 10:48:18讯:
沪深交易所自3月4日起开始接收注册制下主板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截至3月8日,已有华龙证券、华宝证券、渤海证券、财信证券、东莞证券和开源证券等6家主板IPO券商获得受理。
其中,华龙证券主板上市申请获上交所受理,拟募资49.39亿元。
据悉,华龙证券IPO报告期(2019年至2022年6月)内涉及多起诉讼,自营业务也随股市大盘有所波动。
今年以来,中小券商上市潮持续,上市对中小券商有何意义?中国CFO百人论坛理事、高级经济师邓之东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中小券商IPO上市,可以充实运营发展资金,提升品牌知名度,规范运营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
北京看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郭宇轩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伴随着上市,中小券商能够得到更多市场的关注与资本的支持,去探索诸如资管、融资融券等多元业务,同时也有助于打破区域界限,提高中小券商自身品牌的知名度,提升市场总体的公信力。
自营业务波动明显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6月,华龙证券营收分别为20.92亿元、19.08亿元、18.86亿元、6.7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5亿元、4.94亿元、7.24亿元、2.16亿元。
根据《上市规则》,华龙证券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2019年至2022年6月,华龙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比稳步提升,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占比维持相对低位,自营业务收入占比于2022年上半年出现大幅下滑,另类投资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占比整体均呈现上升趋势,投资银行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收入占比相对稳定,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比波动明显。
从自营业务看,2020年度,华龙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96亿元,较2019年度减少 2437.7万元,降幅为4.68%。
2022年1至6月,华龙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376.90万元,再次出现大幅下滑。
华龙证券解释称,大幅下滑原因是受2022年A股市场整体下跌影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 2022年上半年证券行业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429.79亿元,较2021年上半年的697.88亿元同比下滑38.41%。相比业务结构更为均衡的头部券商,中小券商业绩波动更为明显。
据悉,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龙有限”),华龙有限系在白银市信托投资公司、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兰州市信托投资公司和甘肃省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经营部资产出资基础上,甘肃省财政厅等7家股东同步现金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项目涉虚假陈述
2021年11月2日,证监会对华龙证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统称“蓝山科技精选层项目”)中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华龙证券在蓝山科技精选层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基于华龙证券的前述违法行为,蓝山科技部分股东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诉讼,认为华龙证券知道或应当知道蓝山科技的虚假陈述,却不予纠正或者不出具保留意见,仍然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发行保荐书》,与蓝山科技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对投资人的损失连带责任。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金融法院共送达至华龙证券蓝山科技虚假陈述案件33件,原告要求华龙证券为其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前述诉讼标的金额累计为1152.61万元。招股书显示,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
“踩雷”东旭集团债券交易
截至2022年6月,华龙证券共有5家法人股东存在不符合证券公司5%以下股东资格,其中,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旭集团”)持股 7604.56万股,持股比例1.2004%。
根据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开资料,东旭集团已经发生违约的企业债券合计违约本金为 152.44 亿元,存在可能严重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
据悉,华龙证券持有东旭集团发行的“17东集02”债券,券面金额8500万元。
2019年12 月,东旭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系列对该债券偿付有重大消极影响的事件。
2019年至2022年6月末,“17东集02”债券涉及本息账面余额均为8408.59万元。
对此,华龙证券根据债券实际违约情况并参考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已经做出了计提减值准备。2019年至2022年6月末,华龙证券对上述债券本息累计已计提减值规模分别为2108.50万元、 7382.68万元、7516.69万元和7520.68万元。
2019年12月16日,为维护华龙证券合法权益,华龙证券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同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裁定冻结东旭集团名下银行存款 8500 万元,或查封、扣押、 冻结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登记机关已将东旭集团持有华龙证券 7604.5627 万股股份予以冻结。
2020年5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前述案件移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此案件尚在审理阶段。
《华夏时报》记者向华龙证券发送采访函询问相关问题,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