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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佳控股权变更事宜至今未披露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交易方北京星之福被出具监管函

加入日期:2022-7-5 11:00:03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2-7-5 11:00:03讯:


  *ST和佳7月4日公告,交易方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司等被出具监管函。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控制权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书> 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ST和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与公司签订了《控制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郝镇熙、蔡孟珂持有的占*ST和佳总股本16%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且郝镇熙、蔡孟珂与公司签订《表决权委托书》,约定自委托书出具之日至标的股票交割日,郝镇熙、蔡孟珂将其持有的占*ST和佳总股本21.25%股份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以及除收益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公司,*ST和佳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ST和佳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至今未披露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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