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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1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加入日期:2019-11-19 22:48:21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11-19 22:48:21讯:

  关于为“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 1 期普惠型小

  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 1 期普惠

  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越微储架第 1 期”)提供转让

  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越微储架第 1 期”的转让业务。

  二、 “越微储架第 1 期”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29 日。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越微 01A1”,证券代码为“138065”,

  到期日为 2020 年 6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过手还本;

  证券简称“越微 01A2”,证券代码为“138066”,到期日为 2021 年 6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过手还本;证券简称“越微 01A3”,

  证券代码为“138067”,到期日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按季付息、过手还本;证券简称“越微 01A4”,证券代码为“138068”,

  到期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过手还

  本。

  三、 “越微 01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越微

  01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越微 01A3”的单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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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越微 01A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

  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越微储架第 1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

  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

  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越微储架第 1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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