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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磅发文!外资真的“狼来了”

加入日期:2019-10-16 8:39:35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10-16 8:39:35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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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重磅!银行、保险对外开放大招来了:门槛狂降,甚至取消!外资真的“狼来了”?
  中·国·基·金·报·消息,今天金融圈超重磅事件来了。

  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

  
  基金君梳理了一下,有以下10大要点。

  1、外资银行定期存款门槛从100万元降至50万元!

  2、放宽中外合资银行中方股东限制,取消中外合资银行的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的要求,
  3、是放宽外国银行在华设立营业性机构的条件限制,取消外国金融机构来华设立法人银行的1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和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的2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4、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准入限制,,取消“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
  5、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外资保险公司
  6、放宽了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限制
  7、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8、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进一步优化在华外资银行的营商环境
  9、外国银行分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一定比例的生息资产
  10、本充足率持续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外国银行,其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不受“营运资金加准备金等项之和中的人民币份额与其人民币风险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8%”的限制
  外资银行定期存款门槛从100万元降至50万元
  银行业放开的主要有4点内容。

  一是取消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唯一或者控股股东、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拟设分行的外国银行在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的条件,取消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的条件。

  二是规定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三是放宽对外资银行业务的限制,允许其从事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以及代理收付款项业务,将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定期存款的数额下限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并取消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

  四是改进对外国银行分行的监管措施,放宽外国银行分行持有一定比例生息资产的要求,对资本充足率持续符合有关规定的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放宽其人民币资金份额与其人民币风险资产的比例限制。

  如何解读?

  此次修改的内容主要是几个方面,包括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业务范围、简化业务开办条件等。

  第一个降低进入的门槛,比如现在可以同时设外资银行或者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子银行和分行可以同时设立。第二个是扩大业务范围,比如增加了一项“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允许开办更多的业务。第三个方面,降低业务开办的条件,比如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的定期存款从每笔不少于100万元变为50万元,这有利于外资银行更好的吸收存款。

  另外,100万元至50万元的转变,最直接的影响是对当地居民吸收存款的门槛降低,困难度也降低了;代理发行和承销政府债券可以让银行进入直接金融领域,开创非利差收入来源的比例,这些都是符合世界金融发展趋势的做法。

  专家表示,逐步放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这个审批,鼓励外资机构进入中国,一方面能够给中国市场带来新的资金、新的产品、新的技术、新的人才,更重要的是能够引入新的竞争,“跟高手过招我们自身才能更好地提升竞争力,也有助于推动整个中国银行业高质量的发展。”

  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可以在
  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保险公司
  保险业方面,主要有两点。

  一是取消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
  二是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外资保险公司。

  如何解读?

  保险机构人士认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一是看重中国保险深度和广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发展空间广阔,二是基于保险业本身要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需要,需要进入新的市场。

  高速发展的中国保险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这是外资积极布局中国市场的基础条件。中国是保险业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2017年中国原保费收入3.85万亿元,寿险保费收入规模居全球第二位。1980年-2017年,中国保费密度增长5600倍,保费深度增长达44倍。2008年-2017年,除了2011年和2012年调整期,中国保险业一直保持11%以上的增速。

  在中国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中,保险业对外开放力度之大超出很多人预期,包括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将放宽,这些创新新举措无疑将进一步有利于外资机构加快进入中国保险市场步伐。

  长期以来,外资保险公司在国内市场表现疲软已是业界共识。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外资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比约为6.85%,外资财险公司市场占比约为1.94%。显然,目前外资还难以在推动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中完全发挥更大作用,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望助力外资摆脱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的尴尬处境。

  银保监会答记者问
  问:此次修改两部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工作,明确将“开放”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强调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题为“开放开创繁荣 创新引领未来”的主旨演讲,宣布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确保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落地,同时要加大开放力度,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9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从取消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商业存在和扩大业务范围等方面,提出12条银行业、保险业新开放政策措施。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再次推出包括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在内的11条新开放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顺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有必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作出相应修改。

  问:修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此次修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完善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制度。

  把握的主要原则:一是扩大开放与自主灵活实施并立,结合国内改革发展目标和国家战略需要进行开放,实现互利共赢;二是扩大开放与维护金融安全并重,通过有效措施保障金融安全,落实开放举措;三是扩大开放与有序推进并行,注重对外开放与我国实际相结合,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道路。

  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资保险公司条例》)在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方面,主要有哪些体现?

  答:修改后的《外资保险公司条例》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准入限制,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取消“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鼓励更多有经营特色和专长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同时,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外资保险公司,并授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丰富外资保险公司的股东类型,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资银行条例》)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准入门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一是放宽中外合资银行中方股东限制,取消中外合资银行的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自主选择中方合作伙伴的范围;
  二是放宽外国银行在华设立营业性机构的条件限制,取消外国金融机构来华设立法人银行的1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和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的2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为规模较小但自身经营具有特色和专长的外国银行来华设立机构提供更大空间。

  问:根据修改后的《外资银行条例》,外国银行在华是否可以同时拥有子行和分行?

  答:修改后的《外资银行条例》放宽了对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限制,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以更好满足外国银行拓展在华业务的实际需要。

  问:在放宽外资银行业务限制方面,有哪些新变化?

  答:修改后的《外资银行条例》进一步放宽对外资银行的业务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增加“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代理收付款项”业务,进一步提升在华外资银行服务能力;
  二是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人民币存款的业务门槛,将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定期存款的金额下限由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三是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进一步优化在华外资银行的营商环境,使条件成熟、准备充分的外资银行一开业即拥有全面的本外币服务能力,在为实体经济更好提供服务的同时,增加盈利来源。

  问:修改后的《外资银行条例》对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作出了哪些调整?

  答:为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增强外国银行分行资产运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将原来规定的“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的30%应当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生息资产形式存在”,修改为“外国银行分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一定比例的生息资产”。

  同时,增加规定:资本充足率持续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外国银行,其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不受“营运资金加准备金等项之和中的人民币份额与其人民币风险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8%”的限制。

  问:为贯彻落实两部条例,下一步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加快推进《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完善,进一步优化银行业、保险业投资和经营环境,激发外资参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活力,丰富金融服务和产品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共同构建更加开放、互利共赢的金融市场。与此同时,我们将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健康发展,确保新时代金融业改革开放行稳致远。

  外资券商 、基金、期货公司持股限制也要放开
  10月11日,证监会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在2020年逐步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商持股比例限制。具体为:
  2020年1月1日,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2020年4月1日,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2020年12月1日,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专家表示,外资股比限制放开,对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其自身定位、国际经验、差异化和相对高端的国际化产品和服务能够提升和丰富中国投行的服务。对国内原有机构的冲击也没有很剧烈,更大的意义在于做大蛋糕,共同提升。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中·国·基·金·报·)

 

  花旗大动作,在华组建100%控股券商?最新回应来了
  今日,市场消息显示花旗集团目前正计划在中国建立一家全资证券子公司,这家银行可能会专注于经纪和期货交易,同时扩大其在中国的托管服务。据悉,该公司计划最早于2020年上半年申请期货许可证。

  但花旗集团的新证券业务最初可能会选择不在中国设立投行部门,因为在目前的要求下,雇佣至少35名员工的成本很高。而除花旗外,摩根大通和高盛也在寻求在中国建立证券公司。

  对此,花旗集团回应称,将持续关注和评估新的业务机会,以期更好地服务客户的金融需求。

  多家外资银行寻求建立境内独资子公司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花旗集团目前正计划在中国建立一家全资证券子公司,进行经纪商和期货交易业务,同时扩大其在中国的托管服务。对此,花旗中国表示,花旗将持续关注和评估新的业务机会,以期更好地服务客户的金融需求。

  而就在近日,法国兴业银行也表示,中国的政策对外资而言是一个重大利好,并称原本是找到了合作伙伴在中国成立一家合资券商,但后来得知可以设立外商独资券商后,公司决定设立独资券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执行预计要等到明年12月政策正式放开以后。

  据悉,外资银行再次加速行动,与证监会提前“解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决定有关。10月11日,证监会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在2020年逐步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商持股比例限制。具体为:2020年1月1日,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4月1日,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12月1日,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外商持股比例放开加速外资涌入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外资进军国内市场的脚步也越来越快。在基金业务方面,自从2002年10月,首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国联安获准筹建,后来中外合资公募基金数量不断增多。基金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26家,其中,中外合资公司44家,内资公司82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中,鹏华、景顺长城、海富通、华宝、泰达宏利、汇丰晋信等15家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为49%,另有10家合资基金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超过30%。

  而在券商业务方面,外资券商通过合资企业在中国开展证券业务已有超过20年的历史。我国首家合资券商中金公司于1995年设立,目前我国的合资证券公司共有12家,包括中金公司、瑞银证券、高盛高华、德邦证券、中德证券、瑞信方正、摩根士丹利华鑫、东方花旗、华菁证券、申港证券、东亚前海、汇丰前海等。

  具体来看,2018年,多家外资银行再次布局加大持股比例。2017年11月,财政部宣布中国决定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2018年,证监会宣布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消息公布后,瑞银证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先后提交了设立或控股外资券商的申请。其中,瑞银证券以瑞银集团增持方式成为外资控股券商,摩根大通证券(中国)和野村东方国际证券为核准新设券商。瑞银证券已成为中国首家外资控股券商,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已经获得4张筹备牌照,并在积极筹建中。而摩根大通也已持有上投摩根基金51%的股权,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外资绝对控股的公募基金。

  今年4月15日晚间,方正证券公告称,在当天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瑞信方正与瑞士信贷签署增资相关协议,瑞士信贷银行预计增资6.28亿元,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由33%提高到51%,瑞信方正有望成为第四家外资控股合资券商。

  此外,星展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大和证券、海峡证券等外资券商设立或控制权更换审批也处在程序之中。

  证监会表示,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已取得长足进步,通过扩大行业开放,鼓励良性竞争,持续增强实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促进行业服务水平实现跃升,以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不久前,证监会公布资本市场深化改革12条也明确,要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抓紧落实已公布的对外开放举措,维护开放环境下的金融安全。

  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快完善配套安排,扎实做好上述开放措施的落实落地,提升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开放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鲶鱼效应还是大权旁落?
  谈及对外资控股或者独资设立基金公司对国内证券行业的影响,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对外开放有利于引入境外机构先进经验,引入专业能力和良性竞争,提升服务水平,从而推动证券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同时,境外优质资本进入将推动市场规模扩大,也有助于配套制度完善和新业务模式发展。金融业扩大开放有望倒逼金融衍生品交易限制放开乃至品种增加,也有望推动外汇管制放松,对中资龙头券商利好。从行业竞争力的角度分析,中资券商仍然具有经纪和资本中介业务的本土优势,对接企业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更“接地气”。外资券商在金融衍生品交易、套保服务及境外融资、跨境并购等业务方面更具竞争力。同时,中信建投也表示,不得不承认,国际大行进入我国证券业也将带来巨大挑战。长期浸淫海外资本市场“惊涛骇浪”的大型投行在经营风格上与内资券商存在极大差异,行业竞争生态或将有较大改变。如何平衡资本市场开放和我国金融稳定,维护A股“主战场”的话语权和定价权,需要监管部门更多的智慧。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外资股比限制放开,对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其自身定位、国际经验、差异化和相对高端的国际化产品和服务能够提升和丰富中国投行的服务。对国内原有机构的冲击也没有很剧烈,更大的意义在于做大蛋糕,共同提升。

  多家外资券商宣布“零佣金”
  自十月份开始,先后共有嘉信理财、TD Ameritrade、亿创理财、Ally Invest、富达五家美国大型证券经纪商宣布对美国在线股票、ETF和期权交易佣金从4.95美元降为零,其原因或在于争取更多客户和市场份额,或为应对同业竞争防止客户流失,但这已经不可逆的成为一种行业趋势。

  业内人士表示,从营收结构来看,零佣金对这些券商收入影响不大。而对国内券商而言,由于国内券商佣金收入占比较高、佣金率逼近成本、账户倾向于自主交易以及监管要求等四方面原因,预判中短期内不会跟进零佣金举措,但会加速财富管理转型的发展进度,逐渐改变经纪业务收入格局。(中.国.基.金.报.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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