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中信证券花呗第 8 期授信付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9 年 10 月 18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信证券花呗第 8 期授信付款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信花呗 8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中信花呗 8 期”的转让业务。
二、 “中信花呗 8 期”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优先级资
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蚁信 08A”,证券代码为“139901”,到期
日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次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蚁信 08B”,证券代码为“139902”,
到期日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蚁信 08 次”,证券代码为“139903”,
到期日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在优先级及次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偿付完毕后获得剩余收益。
三、 “蚁信 08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蚁信
08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蚁信 08 次”的单笔成交
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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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首次参加“中信花呗 8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
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
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中信花呗 8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
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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