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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中信证券花呗第8期授信付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加入日期:2019-10-16 22:07:47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10-16 22:07:47讯:

  关于为“中信证券花呗第 8 期授信付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9 年 10 月 18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信证券花呗第 8 期授信付款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信花呗 8 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中信花呗 8 期”的转让业务。

  二、 “中信花呗 8 期”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优先级资

  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蚁信 08A”,证券代码为“139901”,到期

  日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次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蚁信 08B”,证券代码为“139902”,

  到期日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蚁信 08 次”,证券代码为“139903”,

  到期日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在优先级及次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偿付完毕后获得剩余收益。

  三、 “蚁信 08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蚁信

  08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蚁信 08 次”的单笔成交

  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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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对首次参加“中信花呗 8 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

  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

  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中信花呗 8 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

  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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