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股市猛料 主力动向曝光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今日股市猛料 主力动向曝光

加入日期:2017-1-20 9:23:45

此信息共有3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二、主力动向曝光


京东方A惊现51亿天量大宗交易 疑似华安基金清仓获利17亿

  1月19日,京东方A(000725)出现51.6亿元天量大宗交易。深交所盘后发布的大宗交易信息显示,一机构专用席位卖出15.64亿股,成交50.2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45%;此外,西南证券重庆建新北路营业部也卖出1.39亿元。买方均为机构专用席位,合计买入金额51.6亿元。上述交易的成交价格均为3.21元/股,较公司收盘价3.16元溢价约1.58%。

  从京东方A的2016年三季报中可以发现,去年三季度末,华安基金-工商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京A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这一基金专户持有京东方A 15.64亿股,占京东方A总股本的4.45%,这一持股数量恰好与今日大宗交易机构专用席位的卖出数量一致。通过此次交易,华安基金该基金专户套现50.2亿元。

  查阅京东方A的公告可以发现,华安基金该账户所持京东方A的股份是定向增发股份。

  2014年4月8日,京东方A发布公告称,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当时,京东方A共计定增217.68亿股股份,增发价格为2.1元。华安基金也参与了京东方A的此次定向增发,合计认购42.86亿股,限售期为12个月。

  其中,华安基金-华夏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汇泰72号集合资金信托认购了23.81亿股(持股比例为6.75%),华安基金-工商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京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19.05亿股(持股比例为5.4%),分别位列京东方A的第五、第六大股东。

  另外,查阅京东方A近两年的财报可发现,在2015年二季度,也就是此批限售股解禁后,华安基金-工商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京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减持了3.4亿股,将持股数量降至15.64亿股。而华安基金-华夏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汇泰72号集合资金信托更是大笔减持,并退出京东方A的前十大股东。当时,京东方A的股价在5元上下。

  此后,华安基金-工商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京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直按兵不动,直到今日,其选择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剩余部分定增解禁股。按照转让价及定增价计算,华安基金-工商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京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此笔交易获利17.36亿元。

 

 

首批基金四季度重仓股出炉 仅新进或增仓2股

  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进入披露期,上市公司年度业绩迎来大考,与此同时,基金管理公司也开始披露旗下基金2016年四季报。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2017年A股将大概率维持震荡格局,主要机会仍是结构性机会,择时选股成为关键。在把握年报题材股方面,最能给出参考的就是年报中披露的机构调仓换股情况。

  目前,首批基金2016年四季度重仓股已浮出水面。媒体记者根据数据统计显示,结合已披露的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及基金2016年四季报,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共有49只个股2016年四季度被基金持有。

  由于目前距离去年年底时间不长,分析人士指出,去年四季报重仓股的变化还是有一定参考意义的,特别是新入手的重仓股,能透出一些思路。基金一般在前一年的四季度就会为新一年的一季度行情做准备,其中更关键是重仓股的变化,特别是行业变化所体现出来的思路,以此来观察基金投资方向的转换。

  从目前情况看,基金在去年四季度对其所持有的个股进行了较为明显的调整,主要以减持为主。统计显示,在已披露的基金去年四季度持有的49只个股中,仅有汇金科技和泰禾集团两只个股获基金看好,在去年四季度布局方面基金采取了新进及增仓方式,其中,新进持有汇金科技78.17万股,增持泰禾集团4.87万股至145.63万股。

  持股数量方面,截至目前,基金在去年四季度持有14只个股股份数量在100万股以上,具体来看,捷成股份获基金持股数量最多,达到641.40万股,紧随其后的是飞利信,基金去年四季度持有459.49万股,此外,基金去年四季度持有金螳螂股份数量也在400万股以上,达到434.49万股,其他去年四季度获基金持股数量超100万股的个股还包括:掌趣科技(384.59万股)、碧水源(349.10万股)、清新环境(273.13万股)、光线传媒(223.80万股)、聚光科技(202.53万股)、铜陵有色(171.48万股)、泰禾集团(145.63万股)、鸿达兴业(143.25万股)、隆鑫通用(114.80万股)、山东路桥(112.89万股)、永清环保(100.71万股).
  虽然部分基金对上述个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减持,但是今年以来,清新环境、聚光科技博彦科技等个股机构关注度仍然较高。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阳光私募、海外机构、保险公司等在内的机构对聚光科技、清新环境和博彦科技进行了调研,参与调研的机构数量分别为:17家、15家、3家。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清新环境累计涨幅达8.01%,位居同期基金重仓股累计涨幅首位,此外,山东路桥江西铜业期间累计涨幅也均在5%以上,分别为:5.8%、5.74%,而隆鑫通用中国交建建设银行北方创业北京银行等个股也远远跑赢同期大盘。

  与此同时,市场资金也开始不断发掘上述基金重仓股的机会,而其中带有央企国资控股或省属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更受青睐。具体来看,今年以来,共有13只基金重仓股获大单资金关注,累计大单资金净流入约21亿元,其中,具有国企概念的9只个股吸金就达17.26亿元。

  而在今年以来累计大单资金净流入超亿元的6只基金重仓股中,央企概念股占据4席,这4只央企概念股分别为:中信证券、中国中铁建设银行中国交建,上述4只央企概念股期间累计大单资金净流入15.34亿元。(证.券.日.报. .朱.宝.琛.)

 


交大昂立两股东减持套现两亿 股价骤跌引出投资者两大质疑

  1月9日,媒体记者在交大昂立(600530,SH)股吧发现一篇名为“对新南洋(600661,SH)违规大规模减持交大昂立股票相关情况的举报”的信函。该信函称,2016年下半年来,尤其在2016年12月底,由于交大昂立大股东新南洋及其一致行动人超出承诺范围,通过股托于二级市场大规模减持交大昂立股票,造成了交大昂立股票价格严重下跌。

  就此文章所述内容,1月12日,媒体记者联系上一名接近交大昂立的权威知情人士,对方证实了前述信函的存在,并表示目前关于交大昂立大股东减持存在诸多疑问。针对投资者所关注的上述疑问,记者于近日采访了交大昂立新南洋的相关负责人,对方也作出正面解答。

  质疑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有违承诺?

  上述举报信函内容首先认为,新南洋及其一致行动人违反承诺,超比例减持交大昂立股票。

  2016年12月30日,交大昂立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披露新南洋“自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1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

  此外,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于2016年12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

  而在交大昂立2016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中,新南洋彼时披露的减持计划指出,自这一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6年7月11日至2017年1月10日,新南洋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的股票,任意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不过,上述举报信函据此指出,根据该减持计划,该期间内减持股数应不超过交大昂立总股本7.8亿股的3%,即2340万股。而新南洋2016年10月底公布的三季报显示,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持有新南洋23.84%股份,为新南洋实际控制人,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综上,新南洋及其一致行动人于减持计划承诺期间,合计减持交大昂立股数达到2500万股,超过了前述减持计划上限2340万股,违背了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承诺的上限。”上述信函这样称。

  另据证监会在一致行动人释义上的第十二条指出,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公司回应:两者相加得出超3%的结论有些牵强
  1月17日,媒体记者对此采访了交大昂立董秘。对方表示,两者相加是不必要的。他还补充说道:“这个减持计划仅是新南洋自己减持3%以内,它现在是2.82%,没有超过。它的一致行动人是产业集团(注:即交大产业),产业集团如果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是需要它自己出计划的,但现在是通过大宗交易,按照法规是可以不出减持计划的。”

  1月19日,新南洋董秘也接受了记者采访。“我们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先是做了一个计划,如果仅仅是做大宗是可以不出计划的,但出于谨慎,我们还是出了这样一个计划。完成后也告知了投资者。”新南洋董秘表示,在针对交大昂立的减持上涉及到上市公司做市值管理一事,而其股东大会的授权比例是5%。“但是觉得今年3%差不多了,这个公告是我们上市公司给投资者的一个告知。”其表示,把交大产业的减持同其联系起来,认为超过3%的结论有些牵强。“我们尽量是往规范的层面约束自己。”

  新南洋方面还表示,交大产业持有的交大昂立的股份实则是去年从上海交通大学划转而来,本身比例较小,划转完成后才有了减持一事,“这个事情是串在一起的”。

  律师观点
  知名维权律师严义明表示,减持时一致行动人是不是一定计算在内比较难说。但涉及到有股份上控制和被控制关系,则应当要合并计算。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资深证券维权律师认为:“《证券法》第86条规范的对象包括一致行动人,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也明确界定了一致行动人的概念和范围,规定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在减持股份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也需要合并计算。”这名律师同时表示,但最终如何认定还是要看监管部门。

  质疑二大宗交易被疑为集中抛售
  除减持疑问外,上述举报信函还质疑了新南洋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方式。

  据交大昂立公告显示,新南洋前述减持分别是在2016年的7月15日、12月27日、1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转让了700万、800万和700万股,据当时股价可知,三笔减持共套现1.78亿元。

  而其一致行动人,交大产业则是于2016年12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转让了300万股,交大昂立在2016年12月29日的股价最高为7.69元/股,最低7.48元/股,若按平均价计算,交大产业套现约2200万元。交大产业与一致行动人新南洋,两者前后套现约2亿元。

  该信函还进一步猜测认为,“根据交大昂立的股东情况,持股700万股应跻身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但是,根据交大昂立三季报披露,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大宗交易对象并未出现在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期间也并未发生其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说明其在短期内进行了大规模二级市场减持。”

  举报信函凭此推演认为,新南洋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上或是短期内于二级市场抛售,因而造成同期交大昂立股价大幅下跌,违背了“任意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的承诺,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违背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文件。

  媒体记者注意到,在去年12月27日到29日,交大昂立的股价出现连续下滑,3天的跌幅分别达0.5%、3.86%和2.98%。与之对应的,其股价从27日开盘的8.08元/股跌到了29日收盘的7.49元/股,到了12月30日更是一度低至7.45元/股。

  “看看股价走势就知道,大宗交易接下就跑掉了。减持没有问题,但是要找一些长线的投资者接盘。”前述权威知情人士向记者指出。不过其亦称,目前并无直接证据可以证明这一情况,只能说是有这样的嫌疑。“按我们现在的手段没法查,但证监会一定有办法。”

  新南洋:不清楚接盘机构后续动作
  对是否存在前述举报材料中所说的情况,交大昂立董秘称并不清楚。“这个我们也会问一下我们的股东,大宗交易对方是谁,但他们可能是通过券商,也没有明确透露交易对方。这个要咨询下新南洋,减持都是他们自己做,都是事后才通知我们发下公告。交大昂立也希望维护自己的股价,也不希望大股东减持,但他们可能也有自己的考虑吧。”

  新南洋董秘则表示,大宗交易是找了专门的机构接盘,但对方后续的动作其并不清楚。

  律师观点
  针对前述事情,上述证券维权律师表示:“投资者这种只能说是一种合理的怀疑。这种大宗交易的减持至少表面上是合规的,至于背后有什么其他问题,还是有待监管部门调查认定。”

  这位律师还表示,普遍来讲,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出尔反尔的行为对公司长远经营、对投资者信心以及上市公司股价均会有影响。

  严义明亦认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持股人抛售自己的股票原则上是可以的,当然抛售的过程也要遵守法律规定。

  还有问题关联公司资金使用未走“程序”?

  除了关乎大股东减持涉及的上述问题外,媒体记者从上述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交大昂立还有一点受到投资者的质疑:或存在关联交易超公司上一年净资产5%但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的情况。此事涉及的公司为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兆元”).
  工商资料显示,苏州兆元的两个股东分别为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交大南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两者所占股份比例为别为30%和70%。其中,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为交大昂立,故后者间接持有苏州兆元30%的股份。

  2014年年报显示,苏州兆元的暂借款为8400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76.76%。而在2013年底,交大昂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24亿元,若按比例来算,2014年苏州兆元的借款已超过了交大昂立上一财年净资产的5%。

  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四章第20条,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虽然借款已还清,但前述知情人士称,交大昂立当时并未就此事进行及时披露,也未召开相应的股东大会等。

  公司说法:系按比例出资
  1月17日,交大昂立董秘就这一质疑回应说,对苏州兆元的“借款”,是交大昂立和控股方上海交大南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按比例出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借款。“当初这个是房产项目,需要资金比较集中,当初股东方可能都有借款约定,如果需要资金股东则按比例出资。我们是30%,对方是70%。”

  对于具体信息,交大昂立董秘表示需要询问后回应。1月18日下午,媒体记者再度致电交大昂立董秘,这次董秘仅表示:关于资金问题年报中都有披露,证监局在进行年报审核时针对相关事项的问询,公司每年都会进行解释。

  律师观点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要依法合规地披露,如果是股东同比例出资,当时就应该告知大家。”上述证券维权律师认为,“信批在时间节点和程序上都有要求。达到披露节点在当时就应该披露,而不是到了年底在年报里披露。另外,如果是关联交易,上交所的上市规则是有明确规定的,怎么定义关联关系,达到多少需要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等。年底的时候披露了,但没有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仍然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每.日.经.济.新.闻)


此信息共有3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编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