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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资金被挪用既要追回更当追责

加入日期:2016-12-15 4:05:51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公布9个省(区、市)2013至2015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检查发现上亿治霾专项资金被挪用,其中安徽、天津、山西、河南等问题较为突出。财政部表示将追回被骗取、挤占、挪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补助资金,责令相关地区进行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但当下国内环境污染依然严重,治理形势仍十分严峻。据新华社报道,2016年11月上旬,中国东北、华北和华东地区出现大范围重污染过程,相继有10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AQI)爆表。而且,受东北地区污染传输影响,山东烟台、潍坊、青岛、日照、枣庄,江苏徐州、宿迁,安徽淮北市、亳州市相继出现重度以上污染。

  中央政府这几年治理环境污染的财力投入不可谓不大,本次检查的9个省(区、市)共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9.4亿元,占比94.25%。然而结果却收效甚微。原因在哪儿,关键仍在于地方政府落实乏力,甚至消极无为。此前媒体披露,黑龙江省仍是全国唯一大型燃煤电厂没有安装脱硝设施的省份,并且存在大量燃煤小锅炉;东北三省独立的采暖燃煤锅炉基本没有安装脱硝设施,有的甚至也没有安装脱硫设施,超标问题突出。企业超标排放突出,加剧了重度污染。

  媒体前几天连续曝光一些地方,连中央环保督查组都敢忽悠,检查组来了停工停产,检查组一走一切照旧。或白天停产,夜间生产。早在2015年5月1日就被明令彻底淘汰的间歇式焦炭法生产至今不仅未淘汰,反而变本加厉肆无忌惮。让人不解的正在于,新修的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超标排放和非法排放的处罚力度堪称空前,一些企业之所以超排依旧面貌未改,究竟是财大气粗,不怕罚,罚不怕,还是有地方政府撑腰壮胆?抑或环保部门站不住立不起,以至于执法不力处罚不严,得过且过?

  就连中央治霾的专项资金,一些地方也敢挪作他用,乃至用于招待和办公楼建设。如此我行我素,目无法纪,不仅未能使好钢用在刀刃上,弱化了环境治理的力度和效果,更重要的,政府消极无为会对企业产生不良暗示,抑或助长其非法排污的疯狂。一些地方政府无为,治理无序,企业无良,执法无力,结果只能是环境污染愈演愈烈,日甚一日。

  要改变这一状况,当务之急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各级政府保一方环境安全的政治担当。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政府除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外,对导致的区域性大气污染责任也要有问责的要求。若一直拖而不改面貌依旧,有必要在约谈行政首长的基础上,加以行政问责。对上亿治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既要追回被骗取、挤占、挪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补助资金,更当对相关地方政府追究领导责任。决不能仅追回了事,不能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唯有让法纪立起来,问责挺起来,政府责任竖起来,污染指标才能降下来,自然环境才能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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