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公司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华星光电股权。回购交割日自2018年4月10日起10年内,每年按照标的股权回购价款人民币1亿元进行回购。国开发展基金应在回购交割日前配合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TCL集团表示,该次增资有利于降低华星光电的资产负债比率,提升华星光电的融资能力,加快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AMOLED)生产线建设进程。(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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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