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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条例与货币基金诞生记

加入日期:2013-1-8 18:02:13

  货币基金享有“准储蓄”的美誉。追溯货币基金的诞生要从“Q条例”开始。1929年美国经济大萧条,金融市场受到管制,并颁布了“Q条例”。规定银行不得对活期存款公开支付利息,并对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利率规定了上限机制。随之而来的弊端是60年代美国通膨胀率一度高达20%,同期货币市场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的收益率高达10%,“Q条例”的限制让大家对存款失去了兴趣。于是美国国会取消了“Q条例”中关于10万美元以上存款利率最高限额的规定,从而造成了对存款效的利率歧视,货币基金应运而生。

  1971年美国的鲁斯·本特和亨利·布朗为规避“Q条例”的限制,将储户小额存款集中起来,投资于当时小储户无法进入的大额定期存单市场,然后将较高的收益分给投资者,这被视为货币市躇金的源头。随着储蓄机构的客户不断地从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中抽出资金投向收益率更高的货币基金,货币基金的总资产不断膨胀,到2004年达到1.8万亿美元,一度超过了美国居民储蓄存款的规模。

  中国的货币基金基金也因为能够涉足许多个人投资者难以进入的票据和银行间市场,所以平均七日年化收益率能够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达到3.5%左右。海富通近期一次在线客户活动中发现,有两类人群更适合关注货币市躇金。首先是追求本金安全、希望获得高流动性和稳定收益的银行活期/定期储蓄客户、国债投资者;其次是将货币基金作为投资组合的类属资产配置,达到优化组合或避险目的的专业投资者。

  文/海富通(羊城晚报 )

编辑: 来源:中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