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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期所、能源中心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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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5/12/15 9:04:06 | ||||||||
根据上期发〔2025〕352号、上能发〔2025〕53号通知,自2025年12月9日(周二)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我司决定上述品种的公司加收保证金标准不做调整,即自2025年12月9日(周二)收盘结算时起,石油沥青、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燃料油、原油期货合约的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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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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