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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继承纠纷近年多发 房产是争议焦点话题
时间:2017-12-27 15:26:44

千龙网讯 据首度政法综治网消息,近年来,随着私有财产价值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院审理的继承纠纷案件也呈多发态势。大兴法院近五年来共受理继承纠纷案件2232件,审结2068件。

12月21日,大兴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大兴法院法官总结分析近年来继承纠纷案件特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承案件当事人众多,涉及复杂的亲属关系。在法定继承纠纷中,原告起诉时容易遗漏继承人,法院需审查继承人的范围并追加当事人参加诉讼。在继承纠纷中还经常会出现分家析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等多个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法律关系复杂。

二是继承案件多涉及不动产继承,权属认定难。随着近年来房地产价值不断增加,房产的继承问题往往成为继承纠纷中的焦点问题,当事人出于各自利益难以协商一致,导致继承案件更难处理。

三是继承案件遗嘱制作不规范,效力认定难。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继承法》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制作的条件及形式均有规定。但在实践中,上述四类遗嘱在制作上不规范、形式上不完整,导致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法院对遗嘱的效力难以认定。

四是遗产范围不确定,调查取证难。对于被继承人突然死亡,生前未定遗嘱,亦未留下财产线索的继承纠纷,继承人难以掌握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对于被继承人可能遗留的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继承人仅凭被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无法到银行查询相关存款信息,只能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增加了审理的难度。

五是继承案件调解难度大,矛盾易激化。家庭是社会最基层的组织,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处理家事纠纷应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但继承纠纷涉及复杂的家庭关系,特别是涉及被继承人再婚的家庭,因亲情基础较为薄弱,在涉及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继承问题上,双方当事人矛盾易激化,为调解工作的进行增加了难度。

最后,大兴法院法官针对法律风险作出提示。继承人在对待遗产问题上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公平合理分割遗产,实现物尽其用、家庭和睦。遗嘱人订立遗嘱时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尽量采用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若采用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形式,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遗嘱,同时可采取视频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避免因遗嘱订立不规范而被认定无效。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组织、公证机关等相关单位加强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处理家事纠纷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让继承纠纷在基层得以解决,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千龙网)

作者: feixiang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