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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监管新规出炉,对江苏私募基金行业影响几何

加入日期:2023-12-12 20:55:29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12-12 20:55:29讯:

  讯 12月8日,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证监会全面落实今年7月份国务院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旨在进一步推动私募行业健康发展、防控风险,切实发挥私募基金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的经济质效。  记者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获悉,截止目前,江苏有1200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管近6000只私募基金产品,在管总规模11381亿元。多家江苏私募基金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结合江苏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特点,比较关注新规在三个方面的调整,“对接下来的基金管理影响较大”。  关心一:合格投资者标准提高  新规显示,设定差异化合格投资者门槛,将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并对投向未托管、代销、投向不动产、单一标的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要求实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投向单一投资标的的自然人单笔实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业内普遍认为,提高合格投资者门槛,尤其是股权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将有助于强化市场风控水平,加速扶优限劣、净化市场环境。  据了解,江苏私募基金中,创投基金占比一直较高。部分江苏股权私募基金认为,合格投资者标准的提高对于头部私募基金管理人可能影响不大,但是对于中小私募基金管理人影响比较明显。  “头部私募基金本身投资者实力就强,单笔投资金额就高,而中小私募基金则相反,如果按照新规设定的门槛,部分中小私募基金可能会失去一些达不到标准的投资者,这对于中小私募基金而言,更考验他们吸引合格投资者的能力。”南京一家股权私募基金负责人表示。  关心二:对创投基金实行差异化管理  新规提到,未来将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包括支持长期资金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业投资基金采取优先股、可转股债权等多种方式开展股权投资;对投资符合国家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差异化解禁期、减持节奏、实物分配、份额转让等便利化退出方式等。  近年来,依托江苏制造业发展的良好势头,江苏私募基金行业中股权基金发展呈现出:国有基金管理人不断增多、全国性头部私募基金热衷布点、中小私募基金管理人愈发活跃的繁荣局面。  “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在长期资金、投资方式和退出方式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支持。这将大大激发创业基金支持创新产业(300832)的热情。”苏州一家私募基金负责人表示。  目前,江苏私募基金行业的产品类型,几乎覆盖了早期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战略投资基金等企业发展各个阶段的所需。不同企业在不同阶段,得到了不同私募基金的支持,最终推动了江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拿下多个“第一”。  大部分江苏股权私募基金认为,新规的这一要求可以真正“筛选”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创业基金,也更能发挥创业基金的优势和功能。  关心三:细化各主体禁止性行为  本次《私募办法》的修订方向则几乎覆盖了当下私募行业发展的多个有争议的热点问题,其中重点依然是“风险管理”。如对投资运作环节提出底线要求,强调重点规范关联交易,切实防范利益冲突,细化各主体从事私募基金活动的禁止性行为等。  许多江苏私募基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发展得快,投资的项目多,才需要更明确的风险管理引导。  “江苏创新企业涉及的行业丰富,创始人和团队对投资人的要求也各不一样,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对于一些‘协议’会犹豫,也会尽量商榷,其实很多时候也会拿不准,新规可能让我们在实操中更好的确定红线在哪里。”无锡一家知名私募基金高级合伙人表示。  近年来,江苏苏中,苏北地区私募基金的发展也较快。从江苏证监局发布的处罚信息看,这些地区的私募基金也是被罚的较集中之地。  扬州一家私募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关注到新规关于“风险管理”的内容,由于公司创建时间不长,在很多方面管理较为粗糙。“新规也是提醒我们,这个市场越来越规范,我们必须合规发展,才能走得长远。”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总结,本次《私募办法》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私募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与规范化程度。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胡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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