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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丨公募先行,银行养老理财正式“叫板”养老基金—首批4款养老理财研究

加入日期:2021-12-16 12:56:31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1-12-16 12:56:31讯:

摘要: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第一支柱偿付压力大、第二支柱覆盖面低的背景下,发展第三支柱成为重中之重。此前已开展养老保险试点,但效果并不显著,2021年9月银保监会决定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此次试点由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和光大理财4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在4个城市开展。

4家机构发行的首批4款养老理财可谓诚意满满:从产品设计上来看,一、产品兼具流动性与纪律性,产品引入差异化的分红机制、人性化的提前赎回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了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二、认购起点方面,4款产品均一元起投;三、费率方面,4款养老理财产品均不收取认购费、销售费和超额管理费,托管费率和固定管理费率也几近“触底”;四、首批养老理财的业绩基准整体在5%-8%之间,且产品均设计了多重风险保障机制。相比于养老基金,养老理财在流动性、风险和费率方面均具有优势。但从养老理财未来的发展来看,其在业绩基准设置、期限设置以及支持性配套政策方面均还有探索的空间。

一、 银行养老理财助力养老第三支柱发展

1、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三大支柱亟待提升

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压力加大:根据2020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可知,截至2020年底,我国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9687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继续下滑至68.6%,而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共1906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继续上升至13.5%,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老年人抚养比上升为19.7%,即约4个劳动人口需要抚养一个老年人。

第一支柱偿付压力大、第二支柱覆盖面低:人口老龄化加重意味着全社会对养老保障的需求也在增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主要靠第一和第二支柱,作为第一支柱的职工养老保险给付压力日益加剧,根据统计,2020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57:1,即约3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需要供养一个退休人员,而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一抚养比将会继续下降;另外从参与养老保险的人口比例来看,截至2020年城镇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占比为50.6%,参保比例仍较低,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老年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限也相应增长,养老金的支出面临巨大的压力,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养老金基金的收支平衡有很大压力。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其中职业年金仅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20年职业年金参加人数超4000万人,覆盖率已达68.5%;但企业年金的参与人数仅为2718万人,覆盖率仅为6.8%,年末累计金额22497亿元,金额仅为202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收入的50.7%,且企业年金大多只有效益非常好的企业才会缴纳,由此可以看出第二支柱无法支撑养老需求。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计划发展迫在眉睫。鉴于养老第一、第二支柱的压力日益增大,因此国家正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即养老保险及养老投资。2019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为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多类金融产品均可参与养老第三支柱。在此背景下,专属养老保险启动试点,横跨银行、保险两大领域的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2021年9月银保监会决定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此次试点由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和光大理财4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在成都、武汉、深圳和青岛四个城市开展。目前国内尚不具备全面开展养老金融业务的条件,小范围试点更有利于银保监会对理财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寻求改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具体来看,首批试点兼顾了东中西不同地区的4个城市,通过基于不同地区人口结构特点,摸索理财客户金融资产特点和养老需求特点;首批4个试点城市的选择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中成都是西部地区人口和金融机构最密集的城市,而青岛是国家级财富管理示范基地,深圳是南方金融核心城市,武汉为中部GDP最高,发展最好的城市;另外首批4家试点机构涵盖国有银行和股份制理财子,其中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均为理财规模排名靠前的银行,而光大理财素以创新见长,因此也获得了此次试点名额。

2、银行发行养老理财具有独特优势

各理财子母行深耕各地区,具有广大的客源,且各网点多年来与投资者深入接触,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投资者的养老需求,理财子在设计产品时能够借鉴母行的经验,设计出满足投资者长期养老需求的产品,更好地将投资者的生命周期与投资需求匹配。其次,资管新规过渡期已接近尾声,目前各银行机构的净值化转型已基本完成,具备了开展养老理财试点的条件,在这个时候开展养老理财试点即有助于丰富理财子的产品体系,同时也能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发展。最后,公募基金已经率先发行养老基金,各银行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在资产配置能力方面也得到了提升,各机构可充分借鉴公募基金的发行经验,同时结合所在领域的特性,设计出适合投资者的产品。

二、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特点分析

1、 首批养老理财备受追捧,募集情况良好

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募集方式均为公募,面向不特定公众,但仅限于特定试点地区的投资者。4家试点理财子公司对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计划募集规模各有安排,其中,工银理财为30亿元、建信理财为40亿元、招银理财为30亿元、光大理财为20亿元。据测算,今年以来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封闭式产品(按募集开始日统计)的平均计划募集规模约为18.3亿元,明显低于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计划募集规模,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4家试点机构对此次发行养老理财产品的信心。

开售首日,4款养老理财产品均销售火爆,按照现有募集进度,预计4款产品的实际募集规模将很快达到或超过计划规模,不排除部分试点机构缩短募集期或启动比例配售。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计划发行量之所以较为“保守”,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一是根据《通知》内容,养老理财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且在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需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这就迫使各试点机构不得不合理分配总额度,以满足后续发行养老理财产品的需要;二是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和业绩表现必将备受关注,各试点机构发行的首款产品带有“试水”的意味,因此不愿过度加码首批产品。虽然各试点机构纷纷调集精兵强将,希望以优秀的业绩表现迅速树立养老理财品牌形象,打响抢占市场份额的第一枪,但如何不断优化产品,力争在试点期内(甚至结束后)持续提供优质的养老理财产品对于各试点机构似乎更重要。

自4款养老理财发售以来,各路媒体纷纷追踪报道,更是使用“卖疯了”、“半日售罄”等极具夸张色彩的词汇吸引大量网民眼球,不断挑动着公众神经。这种“现象级”事件的背后,反映了现有养老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养老理财任重道远。

2、 “真”养老理财特点一览

《通知》发布前,不少银行和理财子公司曾发行过所谓的“养老”理财产品,并以“敬老”、“尽孝心”等噱头进行营销,常见的有“老年人专属”、“重阳节专属”等养老主题产品,然而这些产品多为披着“养老”外衣的普通理财产品,产品设计同质化严重且未真正体现养老属性。为推动养老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并决定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随着试点工作的展开,名不符实的“假”养老理财产品得到持续清理。业界普遍认为,“真”养老理财产品应具有长期、稳健、普惠等特点。从理财计划合同(包括《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关键信息说明书》及《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来看,首批4款养老理财产品在产品设计上均具有上述特点。

(1)纪律性与流动性统筹兼顾

产品期限方面,4款封闭式养老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为5年,原则上存续期间不得申购和赎回,这种纪律性有助于形成长期稳定资金,探索跨周期的资产配置和价值投资,以实现相对稳健的投资收益。据粗略测算,11月份理财子新发封闭式净值型产品的平均加权期限约为458天,远低于此次发行的4款养老理财产品。

流动性方面,首批养老理财产品通过引入差异化的分红机制、人性化的提前赎回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了必要的流动性支持。

1)分红机制。4款养老理财均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分红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产品单位净值大于1,但是否分红、何时分红则有所差异,工银理财明确说明产品成立满两年后,每年12月10日为分红日;建信理财明确说明产品成立满一年后,产品管理人可根据产品运作实际情况按月决定是否分红;招银理财明确说明理财计划运作满6个月起,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每季度进行一次及以上的收益分配;光大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投资收益情况决定分配基准日、当次分配比例和金额。这些分红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养老金补充功能。

2)提前赎回规则。在产品封闭期内或产品到期日前,投资者可能因特殊事件需要临时支出大额费用,为应对这种合理需求,降低投资者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的风险损失,保护投资者利益,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均设置了提前赎回规则。具体来看,4款产品的提前赎回规则中,工银理财和光大理财仅明确提及“罹患重大疾病”这一种可提前赎回的情况,而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则明确提及了“罹患重大疾病”和“购房”两种可提前赎回的情况。当然,能否构成满足提前赎回规则的重大支出事项,还需要管理人具体认定。值得注意的是,招银理财还设置了提前赎回上限,即管理人有权拒绝接受超过成立日理财产品份额的10%以上部分的提前赎回申请。此外,各试点机构还对是否收取提前赎回费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情况见下文)。

(2)一元起投,理财费用充分让利

认购起点方面,4款养老理财产品均支持1元人民币起购,并且购买金额以1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此前,除建信理财的“睿吉”系列产品,各机构推出带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认购起点基本都在万元以上,可见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在认购起点上几乎等同于“零门槛”,凸显了普惠属性。

理财费用方面,相比普通理财产品,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费率明显更加优惠。4款养老理财产品均不收取认购费和销售费,托管费率和固定管理费率也几近“触底”。超额管理费的设计则耐人寻味,建信理财在其产品说明书上明确说明管理人不收取超额管理费,其余3家试点机构则通过媒体“承诺”首款养老理财不收取超额管理费,可见,4家试点机构似乎均“放弃”了这一重要收入来源,但这种超低的费率结构能否持续,还有待观察。此外,除工银理财外,其余试点机构均表示将对提前赎回的份额收取一定的提前赎回费,其中,建信理财将按份额持有期限的长短收取0.1%-0.5%的提前赎回费,但年满60岁的投资者无需缴纳提前赎回费;招银理财则规定投资者持有理财计划满3年时,不收取赎回费,不满3年时,收取0.1%的提前赎回费;光大理财设置的提前赎回费率最高,达到了2%。提前赎回费的收取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申请提前赎回的投资者将面临一定程度的“惩罚”,另一方面提前赎回费通常计入理财产品资产,因此对稳定持有产品的投资者是一种“补偿”。

表 1: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理财计划费用

数据来源:普益标准整理

(3)业绩比较基准令人心动

首批养老理财均设置了较高的业绩比较基准,整体在5%-8%之间。除光大理财采用单一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其余3家试点机构均采用区间数值型业绩比较基准。巧合的是,光大理财也是此次唯一推出混合类养老理财产品的试点机构,其余3家试点机构的养老理财产品均为固收类。具体来看,光大理财将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在了5.8%;工银理财将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在了5%-7%;建信理财将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在了5.8%-8%;招银理财也同样将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在了5.8%-8%。监测数据显示,在11月新发的银行理财产品中,固收类产品居多,其封闭式净值型产品的平均业绩基准为4.19%;混合类产品次之,其封闭式净值型产品的平均业绩基准为4.99%;权益类产品较少,其封闭式净值型产品的平均业绩比较基准为5.31%。可见,相比普通理财产品,首批养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设置可谓诚意满满。

(4)风险保障机制亮点颇多

风险等级方面,除工银理财推出的养老理财产品为3级(中风险),其余3款产品均为2级(中低风险)。具体来看,工银理财在其产品的《风险揭示书》中明确表示“适合购买的投资者”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建信理财也表示其产品风险较低,适用于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投资者;招银理财则在其产品名称上直接强调其“稳健”属性;光大理财则规定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不得低于产品风险评级,并认为其产品风险较低,适合稳健型的投资人。

风险保障方面,首批养老理财产品设计了多重风险保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独立托管、平滑基金、风险准备金、减值准备及附加风险资本等,为老百姓(603883)的“养老钱”提供更多保护。

1)第三方独立托管。根据《通知》要求,试点理财公司发行养老理财产品应当实施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此举有助于资产隔离,降低风险。具体来看,首批养老理财产品中,招银理财选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作为其产品托管人;光大理财选择中国银行(601988)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作为其产品托管人;工银理财选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作为其产品托管人;建信理财选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作为其产品托管人。

2)平滑基金。4款产品均设置了平滑基金,即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并纳入平滑基金进行专项管理,以平滑基金为限专项用于合理平滑养老理财产品收益。各试点机构的计提规则和使用规则有所不同,具体来看,招银理财称将对计提回补区间内单位份额净值增长率(年化)超过业绩基准区间下限的超额收益部分,收取不低于10%的金额作为平滑基金;对计提回补区间内单位份额净值增长率(年化)超过业绩基准区间中枢的超额收益部分,收取不低于30%的金额作为平滑基金;当计提回补区间内单位份额净值增长率(年化)低于业绩基准区间下限时,以平滑基金存续规模为限按照业绩基准下限进行回补;工银理财则更为复杂,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才能按照产品累计单位净值在相邻计提日之间的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或区间上限部分开始按照阶梯模式计提平滑基金(计提比例30%-50%,不再详述),当平滑基金达到产品余额5%时不再提取。但较为特殊的是,工银理财并非按照业绩比较基准下限进行回补,而是规定产品相邻计提日累计单位净值的年化收益率低于3%时,将平滑基金补充至产品资产,使得相邻计提日产品累计单位净值的年化收益率至3%(若平滑基金足够),否则以平滑基金实际金额为限进行补充。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若平滑基金仍有剩余,则全部返还至本产品;建信理财和光大理财关于平滑基金的描述则较为简洁,均以50%的比例对超额收益部分计提平滑基金(不再详述)。收益平滑基金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在基本不影响产品收益的情况下,减少产品的净值波动,是一个非常好的心理按摩机制,这也是养老理财产品设计的最大亮点所在。由于本次试点的4款产品都属于绝对收益导向,净值波动不会很大,其平滑效果不会特别明显,但是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养老理财产品,意义就非常显著。

3)风险准备金。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产管理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产管理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首批养老理财品在这方面明显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准,均以20%的比例从固定管理费中计提风险准备金,且均将额度上限提高至养老理财产品余额的5%。需要注意的是,工银理财此次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不收取固定管理费,这很可能意味着其无需计提风险准备金。

4)减值准备及附加风险资本。根据IFRS9新会计准则要求,对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金融资产,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因此,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将按照其投资资产的0.5%计算附加风险资本,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促进业务平稳运行。

(5)多元化投资策略追求稳健收益

资产投资比例方面,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均严格遵守资管新规中关于资产管理产品类别的划分。3款固收类产品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均不低于80%;对权益类资产、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20%,且对于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将严格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作为首批唯一发行混合类产品的试点机构,光大理财明确其产品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8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40%,其中,普通股市值敞口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持仓合约价值的投资比例不高于20%,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4款养老理财产品均对其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作出了一定限制,例如产品投资于单一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产品净资产的10%。此外,招银理财和光大理财还明确其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9%。

投资策略方面,通过整理理财计划合同和媒体披露信息,可发现目前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在投资策略的设计上并无较大差异,且均试图通过“多策略”解决可配置资产种类有限和“单一策略”难以兼顾风险和收益的问题。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备选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及战术资产配置策略、固收+策略、目标风险策略、目标日期策略、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等,但在未来实际产品运作中,各产品极有可能在投资策略上产生不同倾向,表现出不同的投资风格,这将直接影响这4款产品的最后收益表现,让我们拭目以待。

三、公募先行,养老基金产品设计各有特点

1、养老基金期限多样,投资策略不同于养老理财

相对于养老理财来说,公募基金市场在2018年就开始探索养老基金产品。截至目前,我国公募基金市场中,存续的养老相关基金有173只,且这173只养老基金均为FOF类基金。养老基金分为两类,一类为目标风险基金,即该类基金以特定风险为导向,这类基金一般以稳健和平衡为目标,例如:工银稳健养老;另一类为目标日期基金,即该类基金以退休日期为导向,例如:工银养老2050五年。从基金类型来看,目前市场上目标风险型养老基金有94只,目标日期型养老基金有79只。近期发行的4款养老理财产品均为非FOF产品,这4款理财产品除了光大“颐享阳光”为混合类产品,其他3款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

期限方面,养老主题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目标风险类养老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有1年、2年、3年和5年,持有期限内不可赎回,其中1年的产品有62只,占比达65.96%;目标日期型养老基金的期限则以3年期为主,该类期限产品占比73.42%,且这类产品对于目标日期之前持有基金份额且持有期限小于最短持有期限的投资者,自基金转型日(目标日期)后可以在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不再受最短持有期限的限制。近期发行的养老产品封闭期限均为5年,长期限结构利于跨周期的资产配置与价值投资,激发投资者的中长期预防性投资需求。养老基金相对于养老理财来说期限种类更多样,投资者的选择性也更多,投资者在选择养老基金时,可以参照自己的退休期限选择相应目标日期的产品。另外近期发行的养老理财则在申赎规定方面更灵活和人性化,4款产品均表示针对投资者罹患重疾等特殊情形,可以提前赎回,但需承担一定的提前赎回费,而部分养老主题公募基金锁定持有期,期限内不可赎回。因此,养老理财产品在流动性方面要高于养老基金。

风险方面,两类养老基金的风险多数为3级和4级,其中目标风险类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多数为3级,该类产品的风险定位多为“稳健”和“平衡”,当然,也有部分产品的风险定位为“积极成长”,例如: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该类产品的风险则为4级。相比于近期发行的4款养老理财产品而言,养老基金的风险普遍更高,对于风险承受能力更强的投资者而言,公募养老理财能更好地满足其投资需求。

投资策略方面,公募养老基金中目标日期养老产品的主要策略主要有:根据生命周期设置下滑曲线,即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降低,因此此类产品将动态调整金融资产配置方案使得投资者退休时的财富期望效用最大化作为出发点,通过对生成的备选下滑路径做蒙特卡洛模拟,选择退休时点财富期望效用最大的一条路径作为预设下滑曲线,简单来说,随着退休日期的临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将逐步降低。该策略很好地契合了投资者在不同阶段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体现了“养老”的作用。其他策略方面,包括对各大类资产的宏观驱动因素、资本市场变化、政策取向等进行分析,形成主动偏离战略资产配置基准的观点,对看多的资产高配、看空的资产低配,以获取自上而下α收益等,不再赘述。而养老理财的投资策略整体来看与养老基金类似,即需要与投资者生命周期和长期养老需求相匹配,但并具体投资策略还需待产品开始运行后持续关注。

表 2: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资产配置比例

数据来源:基金募集说明书

费率方面,养老基金的平均管理费率为0.74%,销售服务费为0.38%,而普通FOF类产品的平均管理费率为0.87%,销售服务费为0.43%,养老基金的费率略低于普通FOF类产品;而在申赎费方面,养老基金并无特殊优惠,养老主题公募基金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收取费率随着投资金额的增加而递减,且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和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除最高档外,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是其他投资者的十分之一。部分养老主题公募基金锁定持有期,期限内不可赎回,到期不收取赎回费;部分养老主题公募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期限的不同,对赎回费率进行分档,持有期限越长,赎回费率越低。而近期发行的养老理财不收取认购费,但对于提前赎回的投资者需收取提前赎回费。在费率结构上,总体看来,养老公募基金的各项费率都高于养老理财。

在风险控制方面,养老公募基金无特定的风险控制措施,而对于这4款养老理财产品,其均设置了收益平滑机制,即在一定期限内,产品投资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时,将超出的一部分提取出来作为收益平滑基金,在收益低于业绩基准时进行回补,以达到“削峰填谷”降低净值波动的目标。这也是此次发行的4款养老理财与养老基金最大的不同之处。

2、养老基金整体收益表现较为稳健,彰显“养老”的作用

养老基金自成立以来,平均复权净值增长率为9.80%,平均年化收益率为6.63%,相较于业绩基准有较大超额收益。此外,各只基金的收益差异也较大,主要受发行时点及资产配置比例所致。从风险角度来看,养老公募基金平均最大回撤为-2.45%,平均年化波动率为3.56%,总体回撤和波动较小,凸显了养老金融产品稳健特点。从持有期限来看,3年期和5年期的养老基金产品收益表现最好,分别为10.63%和14.39%,最大回撤分别为-8.21%和-9.23%。持有期限为两年的产品仅有1只,不考虑这只产品,整体来看,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也随之增加。而近期发行的4款养老理财的业绩基准在5%-8%,对比养老基金的年化收益来看,养老基金表现较为优异。

图 1:近一年养老主题基金业绩和风险情况

资料来源:普益标准

四、养老理财产品诚意满满,但未来仍需持续探索

1、养老理财“破冰”,“稳健、长期、普惠”属性凸显

近年来虽有养老目标基金发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但养老金融产品总体种类较少、规模较小、认知度不够,仍有较大发展潜力。此次试点的养老理财产品具有稳健性、长期性、普惠性等特点,养老特征明显,不同于以往挂名“养老”二字的普通理财产品,以往的“养老”理财产品只是带有“养老”字样,以一些短期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工具为主,和养老理财追求稳健、长期的理念完全不同,且资金投向和申赎规则等与普通的理财产品并没有本质区别。此次发行的真养老理财5年的封闭期给产品带来了更大的跨周期投资空间,1元起投的低门槛有助于产品覆盖更多投资者。

目前市场上理财产品收益率并不高,而此次试点的4款养老理财产品可达到5%-8%的业绩比较基准,这是对银行对于优质资产配置能力的考验,也是养老理财产品较低风险与较高收益相搭配的重要体现。在分红机制方面,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推出的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对封闭式产品同质化的分红机制进行了调整,部分首发产品可以在成立满半年后按季度分红,调整后的分红机制有助于提高产品流动性;赎回机制方面,对比以往多数养老产品不可提前赎回的机制,首批产品均增设罹患重疾等特殊情形下的提前赎回机制,降低投资者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的风险损失,保护投资者权益;在引入平滑机制方面,首批产品将产品超额收益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存入专项基金特殊管理,依据产品净值后续波动,适当通过专项基金熨平养老理财产品波动,降低产品收益起伏,增强产品封闭期内风险抵御能力。

2、养老理财产品内外仍有提升空间

养老理财初次发行,各方面符合监管细则,是真养老理财的体现。银行渠道优势明显,客户群基础庞大,未来银行可利用科技赋能,精准客户画像,在产品设计上提升产品本身与客户真实风险偏好的契合程度。一是让产品运作期更多覆盖到不同年龄层次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二是在产品运作的不同时期,根据投资者对于风险的偏好程度不同,可以利用下滑曲线模型制定资产配置策略,在资产配置上做出对应的调整。

其次,在产品本身的业绩比较基准上,现有养老理财的设置比较单一,无法反映出市场的变化,可类比养老公募基金,采取指数挂钩型业绩比较基准,以便及时反映不同时期产品本身的超额收益情况。但将产品的收益挂钩不同指数,则产品本身的风险也将相应提高,因此如何权衡收益与风险的关系,是养老理财领域需持续探讨的问题。

第三,对于养老理财,未来可以借鉴养老基金的经验,为不同年龄段的投资者设计不同持有期限的产品,在产品运作的不同时期,调整资产配置组合,使产品的风险收益与投资者不同时期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加契合,但这也对银行持续的资产配置和投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后,在支持性配套政策上,一是可以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制,结合2018年税延养老险试点工作的经验,推动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参与人可在账户存续期内自主选择投资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类比于养老公募基金对于特定投资者实施的费率优惠,有助于提高居民管理个人账户的便利程度和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效率。二是提供财税优惠支持,税收优惠对发展养老金融产品能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通过税收减免和抵扣,可提高个人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大众养老“投资”意识及行为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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