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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双录、内部控制不严!两天之内,中国银行分行合计被罚48万元

加入日期:2020-12-30 17:10:29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12-30 17:10:29讯:

(原标题:违反双录、内部控制不严!两天之内,中国银行分行合计被罚48万元)

12月30日,资本邦获悉,连续两天,银保监会网站公布多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行,601988.SH)旗下分行处罚信息。涉及违反双录规定,内部控制不严,对员工行为管理缺失等问题。

违反双录规定 两支行长遭罚

12月29日,银保监会连续发布马银保监罚决字〔2020〕9号、10号、11号。相关公告显示,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存在违反“双录”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马鞍山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28万元人民币。

陈立华时任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马钢支行行长,对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马钢支行违反“双录”规定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王剑时任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花山支行行长,对中国银行鞍山分行花山支行违反“双录”规定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马鞍山监管分局对二者进行警告。

员工行为管理缺失

12月30日,银保监会连续发布松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5号、6号。相关公告显示,中国银行松原分行因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内部控制不严,对员工行为管理缺失;审核人员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未对贷款人贷款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逻辑一致性进行严格把关,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松原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二十万元人民币。

吴大为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时任主管个人金融业务副行长和“三级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审批人,对该行发生的出具假结清证明、虚假贷款及私自更改借据收款人账户,截留贷款资金和未移交二级档案等问题,监督管理不严、履职不到位,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孙敬东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时任纪委书记、兼任主管个人金融业务副行长B角和“三级贷款审批”过程中的贷款审批人,对该行发生的5笔虚假贷款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对上述二者的违法违规事实,银保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松原银保监分局实施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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