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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关于组合债基金适用摊余成本法的思考

加入日期:2019-5-29 14:29:06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9-5-29 14:29:06讯:

近期媒体披露,市场上又一创新型基金--组合债基金或将推出,该类型基金融合定开债基和ETF的特点,兼具定期开放、可上市交易、可实物申赎三大特点。如果媒体披露信息属实,我们预计组合债基金有望成为市场另一热门类型,也将成为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进行资产管理的新利器。此类产品的推出需要相关产品设计因素配套,本报告对此做出探究。

摊余成本法因可提供平滑的净值曲线而备受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青睐;但摊余成本法估值容易诱发刚性兑付预期,以及容易持续积累风险,从而带来系统性风险隐患,备受管理层和监管当局警惕。在《资管新规》金融产品“去刚兑、转净值型”的趋势下,适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组合债基金的推出,隐含市场多方的综合权衡:

其一,海内外监管框架仍给予摊余成本法应用空间,组合债基金如采用定期开放交易方式,叠加持有至到期策略,符合国内外对于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基本要求,仍在现有制度框架之内。

其二,目前货币基金发行审批暂缓,短期理财基金面临整改,此背景下,组合债基金能一定程度缓解过渡期内产品困境,或成为管理层认可的一大理由。

其三,从基金营销角度看,使用摊余成本法能够提供平滑的净值曲线,这将极大改善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吸金能力值得期待。此外,这类产品对于机构投资者有着平滑财报的显著优势,或成为机构委外定制的新热点。

应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基金净值曲线高度平滑,但无法回避持有券种本身的波动。基于组合债基金独特的运作方式和投向,在产品设计之初以下几点需要管理人特别注重:

1)组合债基金的封闭期设定,根据投资标的特征建议产品封闭期在三年及以上,回避期限错配带来的风险隐患,并消除投资者刚兑预期。

2)基金估值纠偏和信息披露,参考货币基金方式使用市值法对摊余成本法下的净值进行纠偏,至少应设立市值法估值的净值信息披露制度,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给弱势投资者带来的伤害。

3)警惕投资集中风险,严格控制低流动性证券的持有比例及单一证券投资上限,避免个券风险暴露带来的净值偏离隐患。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 来源:上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