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要点帮你读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基金频道 >> 基金学校 >> 文章正文

5大要点帮你读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

加入日期:2017-8-14 11:16:49

  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无论是数以亿计的基民,还是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管理人、代销机构都需要严格执行这一项重磅新规。

  市面上关于此项新规的解读有很多,小编删繁就简,从中挑出五大要点,为各位投资者解读此项新规的重点部分。

  问题(1)究竟什么是《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规定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根据测评后的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 C1、C2、C3、C4、C5五种类型。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至少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

  投资者和基金产品之间必须风险“匹配”,投资者不适合买某款产品的可能会被“拒绝”。

  问题(2)投资者适当性新规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有什么好处?

  在我国资本市场参与者中,绝大多数的个人投资者投资知识、投资能力与投资经验比较欠缺,在理财产品的选择和服务方面缺乏独立判断的能力,多依赖于专业机构的投资建议或营销推介,承担投资损失的能力也比较低。

  《办法》对不同类别的投资者提供不同的法律保护。比如,《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机构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应当履行特别注意义务,给予普通投资者更多的考虑时间等。

  问题(3)如何判断你是哪类投资者?

  首先,《办法》首次区分了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可申请为专业投资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 C2、 C3、C4、 C5 五种类型。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给出了统一的风险测评问卷,包括个人版和机构版的。个人版问卷考察收入来源、年收入、金融投资比例、债务、投资经验、投资知识、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和投资态度等。投资者可以参考各基金公司和基金业协会给出的风险测评问卷,具体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类型的投资者,进而判断自己可以购买的基金产品。

  问题(4)关于投资者信息管理,经营机构有哪些义务?

  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的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经营机构应当根据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对其适合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投资者类型作出判断,根据投资者的不同分类,对其适合购买的产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作出判断。

  问题(5)如果我的风险等级是C2,但想买R3或者R4的产品,还能买到吗?

  答案是:有渠道,但是需要主动申请,程序较为麻烦。

  根据征求意见稿显示, 普通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基金销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普通投资者主动向基金募集机构提出申请,明确表示要求购买具体的、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或服务。并同时声明,基金募集机构及工作人员没有在基金销售过程中主动推介该基金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二)基金募集机构对普通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也没有违反投资者准入性规定;

  (三)基金募集机构向普通投资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的方式进行特别警示,告知其该产品或服务风险高于投资者承受能力;

  (四)普通投资者对该警示进行确认,表示已充分知晓该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并明确做出愿意自行承担相应不利结果的意思表示;

  (五)基金募集机构履行特别警示义务后,普通投资者仍坚持购买该产品或者服务的,基金募集机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文章综合自:中国基金报、长盛基金、华夏基金、证券日报等。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

编辑: 来源: